十的大写:拾
百的大写:佰
千的大写:仟
万的大写:万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
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大写数字一到十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的,也应受理。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三、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四、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扩展资料:
数字大写举例如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陆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和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16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一到十大写分别是: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历史
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
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进行整改。“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整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等复杂的汉字。这样改了之后可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大写的规则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用写"整"(或"正")字。三、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四、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人民币大写金额从1到10分别是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大写数字一到十的写法
(零)(0)对应数字大写:零
(一)(1)对应数字大写:壹
(二)(2)对应数字大写:贰
(三)(3)对应数字大写:叁
(四)(4)对应数字大写:肆
(五)(5)对应数字大写:伍
(六)(6)对应数字大写:陆
(七)(7)对应数字大写:柒
(八)(8)对应数字大写:捌
(九)(9)对应数字大写:玖
(十)(10)对应数字大写:拾
(百)(100)对应数字大写:佰
(千)(1000)对应数字大写:仟
(万)(10000)对应数字大写:万
(亿)(100000000)对应数字大写:亿
1到10的数字大写写法: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10之后的十进制数字写法:
汉字小写:百、千、万、亿、兆、京、垓、秭、穰、沟、涧、正、载、极。
汉字大写:佰、仟、万、亿、兆、京、垓、秭、穰、沟、涧、正、载、极。
扩展资料
历史起源
明朝初年,一起涉及12名高官,6个部的左右侍郎的重大“郭桓贪污案”,就是利用空白账册大做假账,通过篡改数字大肆侵吞钱粮,累计高达2400多万石(dàn),这个数字几乎和当时全国秋粮实征总数相当。
朱元璋对此大为震怒,下令将郭桓等同案犯几万人斩首示众,同时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把汉字中的数字改为了难以涂改的大写,即:“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阡”等(“阡”后来改为单人旁的“仟”),被称之为中国历史上金额数字大写的首创。
一到十的大写分别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 据考证,大写数字最早是由武则天发明,后经朱元璋改进完善。
不管是阿拉伯数字(1、2、3……), 还是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 由于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伪篡。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汉字数码大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兆”本身笔画已经比较复杂,使用机会也少,没有必要再用别的字代替)。
扩展资料:
汉字中的数字原本没有大小写之分。“大写数字”实际上是“小写数字”的10个同音别字,“大写数字”原本另有其意,有一些沿用至今,另有一些在历史的长河中被遗失、忘却。
大写规则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写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