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没有对专门支票密码的涂改有相关规定。
只是规定了,票据的收款人、日期、金额,这三项是不可修改的。
这三项修改的话,票据无效。
其他的可以修改,修改处由出票人签章证明即可。
工行支票密码器的使用方法如下:
首先是开机——使用密码(6位)——支票开立——选择账号——金额,日期——提示密码,抄在支票右边长方框内即可。
一:支票(Cheque)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样支票制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所以,我们只介绍针对支票不同于汇票的特殊规定。
二:支票的特征表现在:其一,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二,我国的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
三:支票记载事项分类
支票记载事项包括: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非法定记载事项。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出票人以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注意未补记前不得使用。
四:保付支票
(CertifiedCheque)是指为了避免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保证支票提示时付款,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可要求银行对支票“保付”。保付是由付款银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戳记,以表明在支票提示时一定付款。
五:支票一经保付,付款责任即由银行承担。出票人、背书人都可免于追索。付款银行对支票保付后,即将票款从出票人的帐户转入一个专户,以备付款,所以保付支票提示时,不会退票。
六: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由于有的银行各营业点联网,所以也可到联网营业点取款,具体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
七: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
不属于诈骗。
因为支票的支付密码,并不是支票必须记载事项,只是银行另外附加的一种安全措施。我国《票据法》并没有将支付密码作为支票必须记载事项进行要求。
《支付结算办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
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此条规定,出票人签章是审核支付票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使用支付密 码,就是说不强调,可以使用,也可以不使用)。
支票不需要密码。支票(Cheque,Check)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常见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在支票正面上方有明确标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限同城内);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限同城内,包括余杭和萧山)。
支票的填写:
1、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举例:2005年8月5日:贰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
捌月前零字可写也可不写,伍日前零字必写。
2006年2月13日:贰零零陆年零贰月壹拾叁日
(1)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
(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
2、收款人:
(!)、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由于有的银行各营业点联网,所以也可到联网营业点取款,具体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
(2)、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
(3)、转帐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帐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3、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例如:工行高新支行九莲分理处
1202027409900088888
帐号小写。
4、人民币(大写):数字大写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
支票填写样式和格式
来源:
作者:
注意:“万”字不带单人旁。
举例:(1)、289,546.52
贰拾捌万玖仟伍佰肆拾陆元伍角贰分。
(2)、7,560.31
柒仟伍佰陆拾元零叁角壹分
此时
“陆拾元零叁角壹分”“零”字可写可不写.
(3)、532.00
伍佰叁拾贰元正
“正”写为“整”字也可以。不能写为“零角零分”
(4)、425.03
肆佰贰拾伍元零叁分
(5)、325.20
叁佰贰拾伍元贰角。
角字后面可加“正“字,但不能写“零分”,比较特殊。
5、人民币小写: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字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
6、用途:
(1)
现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
(2)
转帐支票没有具体规定,可填写如“货款”、“代理费”等等。
7、
盖章: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反面盖章与否见“2、收款人”。
8、常识: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作废。
(2)、受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3)、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
(4)、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丢了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现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写齐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领,在开户银行挂失;转帐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写齐全,在开户银行挂失,假如要素填写不齐,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
(5)、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盖一次。
(6)、收款单位转帐支票背面印章盖模糊了(此时票据法规定是不能以重新盖章方法来补救的),收款单位可带转帐支票及银行进帐单到出票单位的开户银行去办理收款手续(不用付手续费),俗称“倒打”,这样就用不着到出票单位重新开支票了。
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相关法条:
第九十条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第九十一条 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