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密码法
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疫苗管理法
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3、资源税法
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4、外商投资法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2019年新修订
1、商标法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2、检察官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3、法官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5、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6、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7、电子签名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8、行政许可法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9、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10、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11、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12、车船税法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13、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三、2019年新施行
1、公务员法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2、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3、电子商务法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5、人民法院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6、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门禁卡的初始密码都是设置好的,比如可能是1234或者是6个6,很多人都会将密码重新设置,那么门禁卡的密码修改方法有哪些步骤?
一、如何修改门禁卡的密码
1、在原始状态下,需要按一下星号键或者井号键,就能够进入到设置模式。
2、如果你是第1次设置,需要输入原始密码,一般是123456或者6个0,正确之后就会有提示,让你再输入新密码。因为不同品牌的门锁,其原始密码都会有所区别,如果用户不能确定,建议致电厂商咨询。
3、新密码一般要输入两次,成功之后,再按一下星号键返回就可以了。
二、门禁卡的密码到底是几位数字
1、门禁卡的密码数字要么就是6位的,也有的是4位数字。我们需要配置一个门禁卡,然后将原始的门禁卡放入到机器设备中,读取相关的资料之后能够进行复制。
2、接下来会有指示灯亮起,复制前后可能只需要几秒钟,就能够把原来卡的信息复制到工具上面。
3、将新的门禁卡放到工具上面,把复制卡中的信息再传到门禁卡,这个过程就比较快一些,大概几秒钟之后就能够完成,之后就能够使用了。
三、门禁卡丢了怎么办
1、门禁卡丢了也不用担心,可以到物业公司办理。办理的时候需要带上你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可以证明自己是这个小区业主的身份证件,可能还需要填写一个申请表格,缴纳十几或者二十几元,之后就能够办理成功。
2、门禁卡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如果被不法分子捡到,可能就会被非法利用,给小区的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
小编总结:门禁卡的密码是可以进行修改的,如果不小心丢失了,我们需要及时补办,因为毕竟涉及到个人的隐私,一定要妥善保管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规定国家对密码实行统一领导。密码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是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核心技术和基础支撑。密码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特殊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信息安全。新时代密码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担负更加繁重的保障和管理任务。密码法立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目的:
1、坚决贯彻党管密码根本原则,落实中央指示批示精神;
2、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
3、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鼓励商用密码技术的研究开发,学术交流,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用密码市场体系,鼓励和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遵循非歧视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商用密码科研,生产,销售,服务,进出口等单位以下统称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商用密码技术合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商用密码技术,商用密码的科研,生产,销售,服务和进出口,不得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密码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国家密码管理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1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就《规定》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密码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密码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密码管理规章。”随着《密码法》的颁布实施,特别是新修订的《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即将出台,亟需依照《密码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针对密码生产、销售、服务、进出口、检测认证等环节,制定公布一系列密码管理规章,及时补充、细化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增强密码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制定出台《规定》,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密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理顺规章制定工作流程,明晰工作职责,确保立法项目高质高效推进十分必要。
二、总体思路
《规定》的制定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要求,研究借鉴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合法性、兼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做到内容完备、程序周密。主要体现了以下三方面思路:一是坚持党管密码。制定规章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密码工作的领导,规章制定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二是坚持依法立法。全面落实《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各项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定过程中的制度性、程序性规定,并结合密码管理工作实际,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总结立法工作的经验做法,把握立法工作规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巩固有益做法,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高规章质量。
三、主要内容
《规定》共24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要求。一是坚持党管密码原则,明确制定规章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事先报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重要规章公布前,应当报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二是明确规章制定的原则和权限,突出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保护和对密码管理部门权力的限制。三是明确规章制定规范,对规章名称、章节结构、用语表述、条文内容等提出具体要求。
(二)立项。一是明确立项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密码管理局内设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部门,此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征集规章制定项目建议。二是明确立项流程,由国家密码管理局政策法规机构对规章立项申请和制定项目建议进行评估论证,拟订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三)起草。一是明确起草主体,规章原则上由国家密码管理局业务主管机构或者政策法规机构负责起草,专业性较强的规章可以委托专家学者、教学科研单位等第三方机构起草。二是明确起草流程,起草单位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方面意见,并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规章起草的必经环节,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论证咨询或者听证。
(四)审查。一是明确起草单位形成规章送审稿后应当向政策法规机构报送的有关材料。二是明确政策法规机构审查的主要内容。三是规定审查中缓办或者退回的具体情形。四是规定政策法规机构征求意见、论证咨询以及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的协调、评估等内容。
(五)审议和公布。一是明确规章草案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局长签署国家密码管理局令予以公布,规定了部门联合规章的公布方式。二是要求规章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及相关网站上刊载。三是规定规章的施行日期。
(六)其他事项。一是明确规章的解释和备案程序。二是规定规章的修改、废止、清理以及立法后评估等事项。三是明确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起草参照本规定执行。四是明确本规定的施行日期。
我国的密码法一般是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密码法的施行,是为了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的发展,保障网络和信息的安全,提升密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通常情况下,密码法是我国在密码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密码法坚持党管密码和依法管理相统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第四十四条 本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