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法是依据文学作品选取题材、构思方式和情感体验方式以及塑造形象的表现手法将各种文学划分为叙事类、抒情类、戏剧类的一种方法。
领导理论中的三分法论理论是专制式、民主式和放任式。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领导理论是研究领导有效性的理论,是管理学理论研究的热点,影响领导有效性的因素以及如何提高领导的有效性是领导理论研究,故领导理论中的三分法论理论是专制式、民主式和放任式。
黑格尔的三分法
黑格尔的"一分为三"的辩证法问题.这里所说的"一分为三"也就是黑格尔自己经常所说的"三分法",这里所以称之为"一分为三",意在着重指出,黑格尔"三分法"之中的"三"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因此这就构成"三"的内在统一性亦即"一".黑格尔也常用"三一律","三一体"这样的名称,也是要指出"三"的内在统一性。
黑格尔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
质量互变、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
在质量互变规律中,黑格尔用质、量、度来诠释事物的运动和发展变化,指出质是事物的属性,从根本上决定了某物属于某物,如果脱离了质,某物就不再是某物了。量只是事物外在的规定性,它的变化如果没有达到一定的程度不会改变事物的性质。而衡量量变限度的就是度,造成质量互变的点叫“交错点”,据此点构成的线叫“交错线”,量变是渐进式的,而质变是在渐进过程中中断,走向飞跃,从而彻底改变事物性质。对立统一思想是黑格尔辩证法最具价值的组成部分。黑格尔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其对立面,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所有事物的对立面又都是相统一的。黑格尔直接攻击形式逻辑,尤其是“A=A”的同一定律,他指出同一定律建立在一种抽象的同一性基础上,没有考虑到它的内在差别,他要求把自身的内在差别和内在矛盾包含在具体的同一性中。他认为,同一本质上就是绝对的非同一,包括差异、对立和矛盾,唯有在同一与差异的统一中才能发现真理。
否定之否定是指逻辑思想经历的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肯定)的过程。第一阶段为抽象的理性阶段,首先肯定理性思维的优点与价值,确定理性思维的地位。第二阶段进入否定理性阶段,对理性思维采取扬弃的态度,过渡到它的对立面。第三阶段是再次肯定理性思维的阶段。黑格尔说:“就以否定作为结果来说,它是包含着肯定的。肯定中包含它所自出的否定,并扬弃否定在自身内,所以说辩证法具有扬弃否定,否定中又包含肯定的特性。”黑格尔认为世界本质是客观精神,因此“否定之否定”演变成了对自我意识的探求。
"三分法":根据文学作品建构审美意象的不同方式,把文学体裁分为三大类。
即:叙事类、抒情类、戏剧类。
“三分法”根据塑造形象、反映生活的不同方法来分类,抓住了各类体裁的文学作品的一些重要的基本特点,具有相当强的概括力。但是,它仅仅从叙事的、抒情的、戏剧的这三个不同的方面来分类,忽视了各类体裁的文学作品在体制、结构、语言等其他方面的特点,因而把一些基本特点相同的、本来应同属一类的文学体裁,分割开来了。例如,把诗歌中的行情诗和叙事诗,散文中的抒情散文和叙事散文,生硬地割裂开来,分别归人两类。这样做的结果,抒情诗和叙事诗、抒情散文和叙事散文的共同特点,反而易于被忽视。